—、概述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性能试验包括形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形式试验是验证给定形式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是否符合GB 7251.1-1997标准的要求,包括下列项目:
1) 温升极限;
2) 介电性能;
3) 短路耐受强度;
4) 保护电路有效性;
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 机械操作性能;
7) 防护等级。
出厂试验是用来检査工艺和材料是否合格的试验。出厂试验是在每一台装配好的成套设备或在每一个运输单位上进行,在安装工地上不做另外的出厂试验。出厂试验包括:
1) 检查接线,必要时可进行通电操作试验;
2) 介电强度试验;
3) 防护措施和保护电路连续性检査。
二、形式试验
1.一般检査
检查所装的元器件的选择及安装;检査母线与绝缘导线;检查柜架的结构及外形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2.温升试验
温升试验是验证成套开关设备各部件的温升是否超过规定(见表2-11)。其方法是在所有电器元件上通以电流进行温升试验。每条电路通过的电流值应为额定电流乘以额定分散 系数(见表2-6)。试验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8h)应足以使温度上升到稳定值。实际上,当温度变化不超过1K/h时,即认为达到了稳定温度。
对于某些主电路和辅助电路额定电流比较小的封闭式成套开关设备,可用功率等效的加 热电阻器安装在外壳中适当位置来模拟。
可用热电偶或温度计来测量温度。对于线圈的温度测量则采用电阻法。
3.介电强度试验
(1)工频电压耐受试验 试验电压值应符合表2-12、表2-13的规定,并应施加于:
1) 所有带电部件和裸露导电部件之间;
2) 每个极和为此试验被连接到成套设备,并相互连接的裸露导电部件上的所有其他极之间。
开始施加的试验电压不应超过表2-12、表2-13规定值的50%,然后在几秒钟之内将试验电压增加到规定值并持续1min。
如果没有击穿或放电现象,则此项试验可认为通过。
(2) 冲击电压耐受试验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成套设备的电路应能承受规定的脉冲电压峰值。也可以按照协议,用工频电压或直流电压进行试验。试验电压的具体规定参照 GB 7251.1—1997。试验电压应施加于下列部位:
1) 成套设备的每个带电部件和连接在一起的裸露导电部件之间;
2) 主电路每个极和其他极之间;
3) 在正常情况下不连接到主电路上的每个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分别与主电路、辅助电路、裸露导电部件、外壳(或安装板)之间。
4) 对于断开位置上的抽出式部件,穿过绝缘间隙,在电源侧和抽出式部件之间,以及在电源端和负载端之间。
若在试验过程中没出现破坏性放电,则认为此项试验通过。
(3) 爬电距离验证测量相与相之间,不同电压的电路导体之间及带电部件与裸露导电部件之间的最小爬电距离。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8的规定。
4.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应按其标准中电气参数所规定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 流进行试验,用以验证设备在短路时的机械和热应力的冲击下仍然正常工作。短路耐受强度 验证的部分包括:
(1) 母线系统 水平母线、垂直母线、中性母线。
(2) 保护导体
(3) 功能单元(含分支线)
具体的试验要求与试验方法在GB 7251.1-1997中有详细的规定。并非所有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都必须进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GB 7251.1-1997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就不必进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
1) 额定短路耐受电流或额定限制短路电流不超过10kA的成套设备。
2) 采用限流器件保护的成套设备,该器件在额定分断能力下,分断电流不超过15kA。水平母线、垂直母线、中性母线试验后符合下述各项要求时,则认为试验合格:
1) 柜架结构无任何变形。
2) 母线允许有微小变形,但不得小于规定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3) 母线绝缘支撑件无破裂现象。
4) 所有连接部位的紧固件无松动。
5)检测器件不应指示出有故障电流产生。
6)仍应满足功能单元互换性要求。
保护导体经试验后符合下述各项要求,则认为试验合格:
1) 保护导体的连续性不应破坏,测得的阻值不大于试验前所测得的电阻值。
2) 功能单元抽插灵活。
功能单元经试验后符合下述各项要求,则认为试验合格:
1) 短路电流经保护器件予以分断。 '
2) 连接功能单元的分支线允许有微小变形,但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电气间隙和爬出距离。
3) 在试验过程中,功能单元始终处于连接位置,试验后主开关应能进行正常操作。
4) 所有隔板、覆板、盖板、门等都处于原来位置,没有明显变形,门的开闭灵活。
5) 所有绝缘材料做成的零件无烧损现象。
6) 联锁机构不因试验而损坏。
7) 所有连接端子没有损坏,导线没有脱落,接触器和热继电器允许更换或维修。
8) 仍应满足功能单元互换性要求。
9) 检测器件不应指示出有故障电流产生。
5.保护电路有效性(连续性)试验
应在保护电路进行短路耐受强度试验之前用压降法测出电阻值。短路耐受强度试验后再 测一次电阻值,所测的电阻值应不大于规定值(0.01Ω)。
6.功能单元互换性试验
用各种规格的功能单元在其相应规格的其他单元隔室中各抽插两次;在垂直母线短路耐受强度试验之后抽插一次;在功能单元短路耐受强度试验后抽插一次。功能单元在隔室内动作灵活,连接位置、试验位置、分离位置符合要求,则认为试验合格。
7.功能单元机械操作试验
功能单元机械操作试验是验证单元应保证的机械性能。功能单元应在它的隔室中从连接位置到分离位置,然后再回到连接位置,以此作为一次,无载抽插至少50次。
试验后符合以下要求则为合格:
1) 主电路隔离接插件与垂直母线接触部分应无明显机械损伤。
2) 单元的抽插机构、定位机构应保持其原有的功能。
3) 在分离位置,主电路隔离接插件的带电导体与垂直母线的隔离距离应符合规定。
4) 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不应破坏。
8.联锁机构操作试验
不同规格和类型的联锁机构都应进行操作试验。试验次数不低于500次。试验后联锁机构应仍能符合技术要求。
9.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隔离距离验证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测量数值不应小于表2-7、表2-8的规定。隔离距离测量值应不小于规定值(20mm)。
10.防护等级试验
防护等级试验应按GB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
11.机械、电气操作试验
设备在出厂时都需进行机械操作和电气操作试验以保证设备的装配质量和电路中元器件动作的正确性和接线的可靠性。设备中的所有手动操作器件,如主开关的操作手柄、抽出式功能单元等都应操作5次而无异常现象岀现。按设备的电气原理图要求,应进行模拟动作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用来检查设备的工艺装配和材料是否合格。检验应在每一台装配好的设备上或在每一个运输单元上进行。出厂检验全部合格后,才能发放产品合格证明书。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1) 一般检查;
2) 机械、电气操作试验;
3) 介电强度试验;
4) 保护电路连续性试验;
5) 功能单元互换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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